广东粤航置业有限公司38.67%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G317GD1000361 | |||
转让标的名称 | 广东粤航置业有限公司38.67%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 | |||
挂牌价格(万元) | 281867 | |||
挂牌期 | 2017-3-16至2017-5-12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粤航置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北街自编346栋8楼 | |||
法定代表人 | 关易波 | |||
成立时间 | 2014-12-19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900 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组织机构代码 | 324836752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装修装饰;酒店管理((不含自营酒店);停车场、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6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万元 | -2.21万元 | -2.21万元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10038.57万元 | -614.59万元 | 110653.1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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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12-31 | 0万元 | -54.45万元 | -55.75万元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10209.83万元 | -387.57万元 | 110597.4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281,867万元,由股权转让价格及增资扩股价格两部分组成。股权转让价格指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38.67%的股权对价185,000万元;增资扩股价格指受让方对标的企业16.84%股权增资扩股对价96,867万元。 挂牌成交后,成交总价款按股权转让价款占65.63%、增资扩股价款占34.37%分拆,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收取,增资扩股价款由粤航公司收取。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后,粤航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 9,000,000元增至10,822,941.18元,转让方占新粤航公司51%股权;其余49%股权由受让方持有。标的企业38.67%股权转让完毕后,受让方以不低于96,867万元(增资扩股对价)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扩股,其中1,822,941.18元作为粤航公司的注册资本,最终成交的增资扩股对价超过1,822,941.18元的部分作为新粤航公司的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挂牌价格是以现状规划条件(以土地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文件文号为准)、计容建筑面积和评估报告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2.粤航公司的三宗用地目前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中列明的规划条件存在被调整的可能。意向受让方应清楚了解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等情况,并接受最终以国土、规划部门的批文为准,转让方和粤航公司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3. 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于2016年10月18日作出的《关于延长地块动、竣工时间的复函》,粤航公司AB2910004地块、AB2909011地块的动工时间已被批准延期至2017年4月18日,竣工时间延期至2019年8月18日。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于2017年2月13日作出的《关于延长〈建设用地批准书〉动、竣工时间及有效期的复函》,粤航公司AB2909009地块的动工时间已被批准延期至2018年2月13日,竣工时间延期至2020年2月13日。受让方对此现状需完全认可并接受,并同意新粤航公司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后果。 4. AB2910004地块存在第三方占用情况及涉讼情况,请向交易中心索取相关具体信息。 5.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是在粤航公司的现状基础上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粤航公司的资产现状、负债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土地增值税风险)、规划现状。受让方应主动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充分评估其中的风险和机遇,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投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转让方文件和粤航公司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6.综合评审的方法和标准: (1)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由9人组成,其中转让方代表3人;其余6名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的备选人员从相关专家库内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备选人员人数不少于所需评审专家的三倍,评审专家从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确定。评审委员会设评审主任委员一名,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推选产生,负责主持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2)监督组组成:监督组由转让方委派3人组成。 (3)评审基本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意向受让方提交评审文件;在规定的评审时间、地点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封闭式评审,具体程序见综合评审文件规定。 (4)评审主要办法:评审共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指标(综合实力指标)评审阶段,权重比30%,此项得分最高的前5名(含并列第5名)意向受让方进入下一阶段,本阶段得分计入综合评审得分,其余意向受让方自动予以淘汰。若意向受让方未满五位时,则经商务技术指标(综合实力指标)评审得分后全部进入下一阶段。 第二阶段经济价格指标评审阶段,经济价格指标权重比70%。 综合评审得分=商务技术指标(综合实力指标)评审得分×30%+经济价格指标评审得分×70% 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为第一顺序预受让方,并按综合评审得分依次确定第二、第三顺序预受让方。具体评分细则见综合评审文件规定。 7.若出现综合评审最高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把其中商务技术指标(综合实力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确定为预受让方;若商务技术指标(综合实力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则由意向受让方现场抽签决定。具体评分细则见综合评审文件规定。 8.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后向转让方推荐预受让方候选人,转让方应在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第一顺序预受让方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并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所有其余参加评审的意向受让方。 如转让方有证据显示第一顺序预受让方存在串通、围标、评审材料故意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的,则第一顺序预受让方的保证金予以没收,转让方有权选择下一顺序的预受让方作为受让方,并向其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 如转让方有证据显示前三顺序的预受让方均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串通、围标、评审材料故意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则前三顺序的预受让方的保证金予以没收,转让方有权选择不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并终结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项目的交易。终结项目的交易后,转让方有权重新挂牌再次征集合作伙伴。 9.根据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广东粤航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国众联评字(2016)第21-05002号)显示:“AB2910004地块《不动产权证书》(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0946号)现有堆土,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于2015年3月12日出具的工程测量资料(工程编号:2015测23B004)显示,AB2910004地块上现有堆土量为185538立方米。……评估人员无法预知该等土方从AB2910004地块中移开的时间,为此在评估过程未考虑该等事项对评估的影响,即假设AB2910004地块开发及销售时间与同等建设规模下的地块正常开发销售时间一样。” 此堆土量未来仍有可能会有增减变化,受让方对此现状需完全认可并接受。 10.转让方声明,AB2909009、AB2909011两宗项目用地在挂牌期间仍对外出租作为临时停车场等用途使用;项目开工之前,转让方负责与承租人解除项目用地上的《租赁合同书》,项目开工前、租赁期间所获租金或土地占用费全部作为转让方或转让方指定的子公司的收入。 11. 意向受让方参与本项目交易须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和交易规则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6400万元(大写:五亿陆仟肆佰万元)。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转让方有权要求没收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受让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商业秘密,侵害交易主体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扰******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结束后不参加竞价程序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5)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现场以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报价或全部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6)意向受让方出现转让信息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8)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交易各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发生上述应没收保证金情形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予以纠正。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意向受让方拒不予以改正的,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应自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第16个工作日,在扣除转让项目转让底价1%的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服务费用后,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划转剩余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12.其他须披露事项详见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广东粤航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国众联评字(2016)第21-05002号)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广东粤航置业有限公司2016年1-4月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6]第50276号)。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我司联系方式 | 陈小姐:020-83544577、 13352858288 钟小姐:020-83544210、 13392656222 |